公租房是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的租价,向城市“夹心层群体”出租,比如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城市低收入群体等。换句话来说,就是:政府新建了房子,用很便宜的价格放租给你!

 

最近,广州公布了新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查实施细则》,这一次公租房又放宽了条件,年收入门槛降低了,保障范围扩大了。很多小伙伴关心的问题是,到底是哪些人才可以申请公租房呢?只有广州户口的人才可以吗?NO!NO!NO!广州户籍、非广州户籍都可以申请公租房!

 

注:近期推出的1021套公租房仅针对于非广州户籍的小伙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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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特点

 

1、新房子,上班、买菜、坐地铁、搭长途客车都方便

2、有电梯房,统一的小区管理,安全有保障

3、租金便宜,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还能减免租金

4、租期为3-5年,可以申请续租

5、只租不售,不能转租

6、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实行摇珠分配。

 

公租房的房源

 

广州的公租房,比较集中在白云区、黄埔区等地的新建小区。现在,已经有不少分配好、已入住的公租房,比如:黄埔区的瑞东花园、白云区的龙归花园、天河区的棠悦花园等,有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房一厅等户型。

 

公租房的租金

 

在去年7月份,针对新就业无房职工推出的公租房,总套数有5860套。

 

租金最低:黄埔区的亨元花园以及苗和苑,租金标准均为16元/月·㎡。

 

租金最高:海珠区的新惠轩和惠馨轩,租金标准均为34元/月·㎡;天河区棠悦花园,租金标准均为33元/月·㎡。

 

如何申请公租房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区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来穗务工人员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

3、广东省居住证

4、由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并盖章确认的《个人历史就业记录》

5、有效劳动合同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7、工作单位出具的是否已承租单位自管房证明

8、计生证明

9、诚信承诺书等申请材料

 

如果您通过审核,就能获得摇珠资格,实行摇珠分配,摇出的珠号就是你的房号!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公租房?

 

广州市计划于4月17日推出1021套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供应,于5月21日起接受网上预申请,于10月16日公开进行摇号分配。本次申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所以,现在是领取公租房申请资料的时间段,很多小伙伴还不太清楚如何领取?

 

如何领取资料?

 

现场领取:前往居住地所在区受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窗口咨询并领取《2018年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等资料。就是下图这些地址,自己对照居住证地址,过去咨询并领取资料。

 

 

住满五年后可以购买吗

 

答案是,公租房不能购买,但可以续租。

 

A、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租赁期内,承租人应继续履行办理居住证、就业登记、工商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计划生育等义务,且无犯罪违法记录。

 

B、续租时间

如需续租,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之日前6个月,向居住地所在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续租申请,由居住地所在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初审,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复核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并办理租赁合同续签手续。

 

C、续租材料

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时,需同时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就业登记证明、有效劳动合同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计生证明材料。

 

D、审核部门

经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审核符合续租条件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准予续签租赁合同。经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承租资格。

 

E、续租要求

一、租赁期内,承租人应继续履行办理居住证、就业登记、工商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计划生育等义务,且无犯罪违法记录。

 

二、租赁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或者其委托机构申报,并申请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或者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受赠、继承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自有产权住房;

(二)承租人或者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承租了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或者人才公寓;

(三)承租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承租人有犯罪违法记录;

(五)承租人不在本市工作或者生活。

 

承租人出现上述情形未及时申报的,一经查实,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承租资格,责令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至承租人实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之日期间按照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公布的该地段同类型房屋年度租金参考价的2倍计租。市住房保障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申请将其行为载入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三、承租人在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收回房屋,自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该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住房保障申请,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将承租的住房转让、转租、分租、出借、调换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2个月或者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6个月及以上的;

(四)擅自对承租的住房进行装修或者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拒不恢复原状的;

(五)故意损坏承租的住房及其附属设备,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F、期间取得本市户籍怎么办?

承租人或者其配偶如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取得本市户籍,申请续租依照届时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执行。符合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可以以户籍家庭身份申请续租;经核查不符合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承租资格。

 

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可以就近前往以上所述的受理点领取资料哦,有任何不懂的问题也可以直接咨询工作人员。另外,还要提醒大家,申请时间为5月21日-6月8日,请有需要的小伙伴合理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切勿错过申请。

 

最后,希望大家最后都能成功入住心仪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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